韩燕宋卫中山 战国策卷二十七
作者:韩二楚围雍氏五月楚围雍氏〔一〕五月。韩令使者求救於秦,冠盖相望也,秦师不下殽。韩又令尚靳使秦,谓秦王〔二〕曰:「韩之於秦也,居为隱蔽,出为鴈行。今韩已病矣,秦师不下殽。臣闻之,脣揭〔三〕者其齿寒,愿大王之熟计之。」宣太后曰:「使者来者眾矣,独尚子之言是。」召尚子入。宣太后谓尚子曰:「妾事先王也〔四〕,先王以其髀〔五〕加妾之身,妾困不疲〔六〕也;尽置其身妾之上,而妾弗重也,何也?以其少有利焉〔七〕。今佐韩,兵不眾,粮不多,则不足以救韩。夫救韩之危,日费千金,独不可使妾少有利焉。」
〔一〕鲍本此十二年。补曰:围雍氏,见周策。
〔二〕鲍本昭。〔三〕鲍本揭,犹反。
〔四〕鲍本「也」作「日」。○补曰:一本「日」作「也」。
〔五〕鲍本股也。〔六〕姚本钱、刘本作「支」。鲍本「疲」作「支」。○
〔七〕鲍本补曰:宣太后之言汙鄙甚矣!以爱魏丑夫欲使为殉观之,则此言不以为耻,可知秦母后之恶,有自来矣!
尚靳归书〔一〕报韩王,韩王遣张翠。张翠称病,日行一县。张翠至,甘茂曰:「韩急矣,先生病而来。」张翠曰:「韩未急也,且急矣。」甘茂曰:「秦重国知〔二〕王也,韩之急缓〔三〕莫不知。今先生言不急,可乎?」张翠曰:「韩急则折而入於楚矣,臣安敢来?」甘茂曰:「先生毋復言也。」
〔一〕鲍本以书归。
〔二〕姚本钱改作「之」。鲍本「知」作「智」。○补曰:一本「智」作「知」。札记丕烈案:凡「知」音「智」者,鲍本多即作「智」,此非有异本。〔三〕鲍本「急缓」作「缓急」。○
甘茂入言秦王曰:「公仲柄得秦师〔一〕,故敢捍楚。今雍氏围,而秦师不下殽,是无韩也。公仲且抑首而不朝〔二〕,公叔且以国南合於楚。楚、韩为一,魏氏不敢不听,是楚以三国谋\秦也。如此则伐秦之形成矣。不识坐而待伐〔三〕,孰与伐人之利?」秦王曰:「善。」果下师於殽以救韩。〔四〕
〔一〕鲍本柄,犹持。补曰:史记「枋有得秦」。按字书「枋」与「柄」同,此恐字讹。
〔二〕鲍本抑首,不意貌。
〔三〕札记今本「伐」误「我」。
〔四〕鲍本甘茂传有「茂入言」下。补曰:大事记,赧王十五年,楚围雍氏,引此章云,此即周纪所载之事。楚前围雍氏,在赧王三年,秦惠王犹在位,安得有宣太后?楚后围雍氏,甘茂出奔已数年,两者皆不合。
楚围雍氏韩令冷向借救於秦楚围雍氏,韩令冷向借救於秦,秦为发使公孙昧〔一〕入韩。公仲曰:「子以秦为將救韩乎?其不乎?」对曰:「秦王〔二〕之言曰,请道於南郑〔三〕、蓝田以入攻楚,出兵於三川以待公,殆不合,军於南郑矣〔四〕。」公仲曰:「柰何?」对曰:「秦王必祖张仪之故谋\〔五〕。楚威王攻梁,张仪谓秦王〔六〕曰:「与楚攻梁,魏折而入於楚。韩固其与国〔七〕也,是秦孤也。故不如出兵以劲魏〔八〕。」於是攻皮氏〔九〕。魏氏劲,威王怒,楚与魏大战,秦取西河之外以归〔一0〕。今也其將扬〔一一〕言救韩,而阴善楚,公恃〔一二〕秦而劲,必轻与楚战。楚阴得秦之不用也〔一三〕,必易与公相支也。公战胜楚,逐与公乘〔一四〕楚,易三川而归。公战不胜楚〔一五〕,塞三川而守之,公不能救也。臣甚恶其事。司马康〔一六〕三反之郢矣,甘茂与昭献遇於境,其言曰收璽〔一七〕,其实犹有约也〔一八〕。」公仲恐曰:「然则柰何?」对曰:「公必先韩而后秦,先身而后张仪〔一九〕,以〔二0〕公不如亟以国合於齐、楚,秦必委国於公以解伐。是公之所以外者仪而已〔二一〕,其实犹之不失秦也。」〔二二〕〔一〕鲍本补曰:昧,当音莫葛反。公子昧、唐昧皆然。
〔二〕鲍本昭。
〔三〕鲍本属汉中。〔四〕鲍本不与楚战。正曰:正义云,南郑,梁州县。蓝田,雍州县。秦王言或出雍州西南至郑,或出雍东南歷蓝田出嶢关,俱绕楚北境以待韩使而东救雍氏。如此迟缓,殆不合於楚矣。按史止作「殆不合矣」,无「军於南郑」四字。窃谓史为是。盖雍氏在阳翟,而此言合军南郑,殊不相涉。且上文请道南郑,而此曰「不合军於南郑」,岂非误乎?札记丕烈案:索隱曰「殆不合於南郑」,依策文为说也。详史记,与策文不同。此当读「殆不合」为一句,「军於南郑矣」为一句,言待楚、韩之胜也。
〔五〕鲍本昔者所谋\。补曰:秦策有,说见本条。
〔六〕鲍本惠。
〔七〕鲍本「与」下无「国」字。○韩、魏之与。补曰:一本「固其与国也」。札记丕烈案:史记有。〔八〕鲍本阳为助魏,实欲其与楚战。
〔九〕鲍本楚攻之。
〔一0〕鲍本惠八年。补曰:说亦见秦策。
〔一一〕鲍本「扬」作「阳」。○札记丕烈案:史记「將扬」作「状阳」。
〔一二〕札记「恃」,鲍本作「待」。丕烈案:史记作「待」。
〔一三〕鲍本不为韩用。
〔一四〕鲍本乘,因取之也。
〔一五〕鲍本「楚」下復有「楚」字。○札记丕烈案:史记有,然实衍字。此谓秦塞三川也。鲍本当是误依史记添入耳。〔一六〕鲍本秦人。补曰:「康」,史作「庚」。札记丕烈案:徐广曰,一作「唐」。〔一七〕鲍本璽,军符。收之者,言欲止楚之攻韩。正曰:收,取也;璽,印也。如楚置相璽之云。索隱以为昭献欲得秦官之印璽。
〔一八〕鲍本疑秦、楚约攻韩。
〔一九〕鲍本先己所见,后仪之故智。言欲秦之救己,而不欲其劲韩也。徐註欲以为仪在之日而云,非也。正曰:先韩者,急图其国;后秦者,不望其救。先身者,善己之谋\;后仪者,不墮人之诈。徐说见后。
〔二0〕姚本刘去「以」字。鲍本「以」上补「臣」字。○札记丕烈案:史记无「以」字。
〔二一〕鲍本外,犹后也。此言不恃秦耳。承上故言仪。正曰:不墮仪之故智,为外於仪耳。〔二二〕鲍本虽合齐、楚,图国事耳,秦无辞怨之。记十二年有。正曰:即上文秦委国於公云云。补曰:徐广云,秦纪惠王后十三年,楚围雍氏。纪年於此亦说楚景翠围雍氏,韩宣惠王卒,秦助韩共败楚屈
〔一〕鲍本此十二年。补曰:围雍氏,见周策。
〔二〕鲍本昭。〔三〕鲍本揭,犹反。
〔四〕鲍本「也」作「日」。○补曰:一本「日」作「也」。
〔五〕鲍本股也。〔六〕姚本钱、刘本作「支」。鲍本「疲」作「支」。○
〔七〕鲍本补曰:宣太后之言汙鄙甚矣!以爱魏丑夫欲使为殉观之,则此言不以为耻,可知秦母后之恶,有自来矣!
尚靳归书〔一〕报韩王,韩王遣张翠。张翠称病,日行一县。张翠至,甘茂曰:「韩急矣,先生病而来。」张翠曰:「韩未急也,且急矣。」甘茂曰:「秦重国知〔二〕王也,韩之急缓〔三〕莫不知。今先生言不急,可乎?」张翠曰:「韩急则折而入於楚矣,臣安敢来?」甘茂曰:「先生毋復言也。」
〔一〕鲍本以书归。
〔二〕姚本钱改作「之」。鲍本「知」作「智」。○补曰:一本「智」作「知」。札记丕烈案:凡「知」音「智」者,鲍本多即作「智」,此非有异本。〔三〕鲍本「急缓」作「缓急」。○
甘茂入言秦王曰:「公仲柄得秦师〔一〕,故敢捍楚。今雍氏围,而秦师不下殽,是无韩也。公仲且抑首而不朝〔二〕,公叔且以国南合於楚。楚、韩为一,魏氏不敢不听,是楚以三国谋\秦也。如此则伐秦之形成矣。不识坐而待伐〔三〕,孰与伐人之利?」秦王曰:「善。」果下师於殽以救韩。〔四〕
〔一〕鲍本柄,犹持。补曰:史记「枋有得秦」。按字书「枋」与「柄」同,此恐字讹。
〔二〕鲍本抑首,不意貌。
〔三〕札记今本「伐」误「我」。
〔四〕鲍本甘茂传有「茂入言」下。补曰:大事记,赧王十五年,楚围雍氏,引此章云,此即周纪所载之事。楚前围雍氏,在赧王三年,秦惠王犹在位,安得有宣太后?楚后围雍氏,甘茂出奔已数年,两者皆不合。
楚围雍氏韩令冷向借救於秦楚围雍氏,韩令冷向借救於秦,秦为发使公孙昧〔一〕入韩。公仲曰:「子以秦为將救韩乎?其不乎?」对曰:「秦王〔二〕之言曰,请道於南郑〔三〕、蓝田以入攻楚,出兵於三川以待公,殆不合,军於南郑矣〔四〕。」公仲曰:「柰何?」对曰:「秦王必祖张仪之故谋\〔五〕。楚威王攻梁,张仪谓秦王〔六〕曰:「与楚攻梁,魏折而入於楚。韩固其与国〔七〕也,是秦孤也。故不如出兵以劲魏〔八〕。」於是攻皮氏〔九〕。魏氏劲,威王怒,楚与魏大战,秦取西河之外以归〔一0〕。今也其將扬〔一一〕言救韩,而阴善楚,公恃〔一二〕秦而劲,必轻与楚战。楚阴得秦之不用也〔一三〕,必易与公相支也。公战胜楚,逐与公乘〔一四〕楚,易三川而归。公战不胜楚〔一五〕,塞三川而守之,公不能救也。臣甚恶其事。司马康〔一六〕三反之郢矣,甘茂与昭献遇於境,其言曰收璽〔一七〕,其实犹有约也〔一八〕。」公仲恐曰:「然则柰何?」对曰:「公必先韩而后秦,先身而后张仪〔一九〕,以〔二0〕公不如亟以国合於齐、楚,秦必委国於公以解伐。是公之所以外者仪而已〔二一〕,其实犹之不失秦也。」〔二二〕〔一〕鲍本补曰:昧,当音莫葛反。公子昧、唐昧皆然。
〔二〕鲍本昭。
〔三〕鲍本属汉中。〔四〕鲍本不与楚战。正曰:正义云,南郑,梁州县。蓝田,雍州县。秦王言或出雍州西南至郑,或出雍东南歷蓝田出嶢关,俱绕楚北境以待韩使而东救雍氏。如此迟缓,殆不合於楚矣。按史止作「殆不合矣」,无「军於南郑」四字。窃谓史为是。盖雍氏在阳翟,而此言合军南郑,殊不相涉。且上文请道南郑,而此曰「不合军於南郑」,岂非误乎?札记丕烈案:索隱曰「殆不合於南郑」,依策文为说也。详史记,与策文不同。此当读「殆不合」为一句,「军於南郑矣」为一句,言待楚、韩之胜也。
〔五〕鲍本昔者所谋\。补曰:秦策有,说见本条。
〔六〕鲍本惠。
〔七〕鲍本「与」下无「国」字。○韩、魏之与。补曰:一本「固其与国也」。札记丕烈案:史记有。〔八〕鲍本阳为助魏,实欲其与楚战。
〔九〕鲍本楚攻之。
〔一0〕鲍本惠八年。补曰:说亦见秦策。
〔一一〕鲍本「扬」作「阳」。○札记丕烈案:史记「將扬」作「状阳」。
〔一二〕札记「恃」,鲍本作「待」。丕烈案:史记作「待」。
〔一三〕鲍本不为韩用。
〔一四〕鲍本乘,因取之也。
〔一五〕鲍本「楚」下復有「楚」字。○札记丕烈案:史记有,然实衍字。此谓秦塞三川也。鲍本当是误依史记添入耳。〔一六〕鲍本秦人。补曰:「康」,史作「庚」。札记丕烈案:徐广曰,一作「唐」。〔一七〕鲍本璽,军符。收之者,言欲止楚之攻韩。正曰:收,取也;璽,印也。如楚置相璽之云。索隱以为昭献欲得秦官之印璽。
〔一八〕鲍本疑秦、楚约攻韩。
〔一九〕鲍本先己所见,后仪之故智。言欲秦之救己,而不欲其劲韩也。徐註欲以为仪在之日而云,非也。正曰:先韩者,急图其国;后秦者,不望其救。先身者,善己之谋\;后仪者,不墮人之诈。徐说见后。
〔二0〕姚本刘去「以」字。鲍本「以」上补「臣」字。○札记丕烈案:史记无「以」字。
〔二一〕鲍本外,犹后也。此言不恃秦耳。承上故言仪。正曰:不墮仪之故智,为外於仪耳。〔二二〕鲍本虽合齐、楚,图国事耳,秦无辞怨之。记十二年有。正曰:即上文秦委国於公云云。补曰:徐广云,秦纪惠王后十三年,楚围雍氏。纪年於此亦说楚景翠围雍氏,韩宣惠王卒,秦助韩共败楚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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